关于做好“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” 2023年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质绩办 时间:2023-10-27 点击数:

各相关单位:

  为落实教育强国建设及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,依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督厅函〔2023〕12 号)要求,学校将开展2023 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国家数据平台是国家教育督导评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基于国家数据平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、探索进行质量预警,是构建新型督导体系的重要内容,是推动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。

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,强化教育质量督导评估,充分发挥监测数据的引导作用,严格按照各项数据规定的统计口径,认真做好数据整理与排查工作,确保数据真实准确、符合法律法规和评估政策文件等要求,不得超范围统计或弄虚作假。

二、培训安排

质量办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培训,进行任务分解和指标解读工作。各相关单位指派数据填报人员参加培训。

培训时间:10月31日上午9:00

地点:校部第一会议室。

三、填报要求

1.数据填报员根据《任务分解表》(见附件),自行登录填报网址https://udb.heec.edu.cn/passport/login.html ,下载填报模板,使用填报模板完成线下的数据采集。在填报过程中应根据数据指标解释,确保数据项的一致性和逻辑性,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进行网络填报,网络填报逻辑校验无误后提交负责人审核。若提交的数据经审核出现错误,数据填报员须及时进行整改,重新上报,并保存好数据来源的底册和统计台账,以便备查。

2.各相关单位数据填报员在完成数据采集后,应与2022年数据进行对比检查,增减幅度超过10%需提供情况说明和相应支撑材料。


附件: 2023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


质量建设与绩效考核办公室    

2023年10月27日